什么是不当得利(很多人理解不全)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前几天,编者收到一个咨询,当事人车辆之前有损坏,获得赔偿后没有去维修,后来在同一个损失部位,又被撞了,这种情况,如果再赔会不会有什么问题?还有,是很久以前一个咨询,一位车主发现保险公司赔的钱多了,有没有问题?……,这些,其实都涉及的是保险里的不当得利问题,有些涉及道德问题,还有涉及法律问题。
在保险理赔领域,不当得利主要涉及3种情况,简单讲就是,第一,不该赔的赔了;第二,赔多了;第三,重复赔了,下面,我们就一一简要介绍,当然,这里排除所有故意骗保的情况,这里解释下,法律上的骗保是,主观上以赚钱或转嫁赔偿为目的的行为。
第一种情况,不该赔的赔了,比如,我们近期遇到非常多的滴滴车出险情况,根据保险合同,如果个人车跑滴滴且不是按营运车辆投保的,车主跑滴滴后,发生事故了,就属于车辆改变使用性质,根据合同,是不能赔的。但是,现实中,很多时候,保险公司并不知道或无法核实车主存在跑滴滴的情况,最后正常赔偿了。这种情况,不属于骗保,同时,也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形,因为车辆损失确实存在。那么,保险公司能追偿吗,答案是,不能!因为保险有一个原则是,禁止反言,简单的讲,即,保险公司作出的承诺或行为,不能反悔,即使错了,也要执行,当然,违法行为除外,但这种情况,不属于违法行为,所以,保险公司也不能追偿。
第二种情况,赔多了,比如一个理赔事故中,正常保险公司定损是1万,最后,保险公司因为工作人员或系统等原因出现问题,赔了1.5万,即多赔了5千,这种情况,就属于不当得利,且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追偿,因为,车主的实际损失只有1万,5千是无中生有多出的。相比于与第一种情况完成不同,因为第一种情况的损失是实际损失,是保险公司自己审核失误导致,所以,不能追偿,也不属于骗保。
第三种情况,重复赔了,比如文章一开始介绍的案例。这种情况,保险公司可以追偿,且个人获利超过1万的(单位超5万),还涉嫌保险诈骗,这种案例,我们以前处理过2、3例,车主如果没有在保险公司移送公安立案前,退回多赔款项的,最后都会被判刑。很多人可能不理解,这种情况为什么属于保险诈骗,还要被判刑?因为,当事人知道自己赔了2次,就是说,第2次索赔完全是为了获利,且有主观故意,所以,构成保险诈骗罪。
所以,区分不当得利,还是保险诈骗,首先,要看是否存在主观性,或者叫故意性,如果有故意性,就是基本属于保险诈骗。其次,看是否存在得利,即赔偿金额是否大于实际损失金额,如果赔偿金额大于损失金额,就是不当得利。最后,即没有主观故意,也没有多赔钱的,那就是属于正常理赔了,保险公司也不能追偿。这叫诚信原则,因为,诚信不单对被保险人,同样对保险公司有这个要求,虽然,现实中存在保险公司大量不诚信的情况,但理论上就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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